解读| 粤澳海关"跨境一锁"便利计划发表时间:2020-09-27 | 点击数:1684

为贯彻落实《海关总署与澳门海关共同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合作安排》,粤澳两地海关计划于近日共同推出粤澳海关“跨境一锁”对接项目,以更好的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便捷粤澳跨境要素流动。9月18日下午,拱北海关举办粤澳海关“跨境一锁”便利计划政策宣讲会,对粤澳海关“跨境一锁”项目进行了详细解读和介绍,帮助企业全面了解“跨境一锁”改革红利,来自珠海、中山两市共168家企业的176名代表参加了宣讲会。


 


错过宣讲会不用愁,马上带您全面了解

粤澳“跨境一锁”便利计划

01、什么是粤澳海关“跨境一锁”计划

粤澳海关“跨境一锁”项目,是内地海关“跨境快速通关”模式与澳门海关跨境运输便利计划的对接,双方共同以“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为合作新理念,应用同一把安全智能锁及卫星定位设备,以“一锁到底、全程监管”为目标,各自依据内地与澳门法规对经陆路转运的同一运输车辆进行监管。02粤澳海关“跨境一锁”计划的优势


计划优势

电子关锁+GPS,实现“一锁到底、全程监管”。

电子自动施解封,卡口自动验放,缩短口岸通关时间。

查验结果参考互认,减少两地海关重复查验。

通关效率更高,大湾区物流合作更顺畅,企业通关成本更节省。


03、粤澳海关“跨境一锁”清关点


拱北海关

▲港珠澳大桥海关(港珠澳大桥口岸);湾仔海关(西域码头、洪湾港);

斗门海关(广丰跨境电商产业园);中山海关(中山保税物流中心)澳门海关


▲港珠澳大桥澳门海关站、澳门国际机场海关站、

横琴口岸澳门口岸区海关站、

内港海关站、路环九澳港海关站


另外,粤港海关“跨境一锁”已覆盖的广东省52个清关点,均可作为粤澳海关“跨境一锁”清关点供企业业界选择。


04、如何申请参与粤澳海关“跨境一锁”计划


一、跨境运输企业、车辆及所载货物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车辆条件

1.货运企业及运输车辆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公路货运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8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8号、第240号修改)规定的条件。

2.运输车辆应使用内地与澳门海关共同认可的安全智能锁和卫星定位装置,卫星定位信号应接入海关物流链可视化管理系统。

3.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0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改)规定的条件。


(二)货物范围货物应符合《海关总署关于规范转关运输业务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8号)限定范围内的货物;允许一般认证及以上信用等级企业出口非重点敏感商品,在企业自愿的情况下,可通过跨境快速通关方式办理。


二、满足条件的企业,只需以下三步,即可参与粤澳海关“跨境一锁”计划

 Step 1:申领安全智能锁  

运输企业或其代理人,应向安全智能锁设备供货商申领安全智能锁;目前,广州朗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www.hggs.net)研发的安全智能锁(国标)已获澳门海关认可,可以在此计划中使用。(内地海关不会向参与此计划的运输企业和车辆所有人收取任何费用) Step 2:申请备案登记 粤澳两地海关采取“一份表格、一地递交、一次登记”的方式,整合两地海关所需资料形成一份申请表,企业可向任意一方海关递交申请资料,受理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将申请资料同步传输至对方海关办理,双方海关共同完成登记/备案后,启用“跨境一锁”服务。目前,拱北海关提供以下两种申请方式供企业选择:


(一)电子邮件

运输企业或其代理人填写《粤澳海关“跨境一锁”计划申请表》并加盖企业公章(详见附件,可在拱北海关门户网站下载),安全智能锁设备供应商出具的《安全智能锁登记表》(海关联)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将上述电子文档发至邮箱jg2k@customs.gov.cn



(二)纸本快递

运输企业或其代理人填写《粤澳海关“跨境一锁”计划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可在拱北海关门户网站下载),安全智能锁设备供应商出具的《安全智能锁登记表》(海关联)原件,上述材料快递至珠海市香洲区拱北水湾路18号拱北海关监管处监管二科。

联系电话:8161213或8161203

拱北海关将在接到企业申请1-2个工作日内,完成粤澳海关“跨境一锁”登记手续,并将相关资料同步传输至澳门海关。

后续,粤澳海关“跨境一锁”计划申请表还将通过珠海电子口岸单一窗口开放给企业进行登记申请,敬请留意。

  Step 3:运输企业或其代理人需向内地海关传输进出境公路舱单电子数据  

(代码:RD09跨境快速通关模式)

05、退出机制

按照“守法便利、违法惩戒”的原则,在粤澳海关“跨境一锁”业务运行中,如发现下列情形,将取消有关企业及车辆开展“跨境一锁”的资质:(一)查实车辆厢体或集装箱箱体被非法改装的,除按海关有关规定处理外,取消有关运输企业和车辆开展 “跨境一锁”资质,并通过联络渠道将信息通报澳门海关;(二)发现运输企业或收发货人有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处罚,除按海关有关规定处理外,取消其开展“跨境一锁”资质,并通过联络渠道将信息通报澳门海关;(三)内地海关收到澳门海关通报运输企业、车辆或收发货人有走私违法情形的,取消其开展“跨境一锁”资质。粤澳海关“跨境一锁”具有受众面广、准入门槛宽低、运输成本低、通关效率高等优势,在全球外贸市场受到疫情冲击的情况下,对稳外贸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更多的企业利用粤澳海关最新合作项目,提高跨境运输效率。


文章来源:拱关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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