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我协会15家会员单位荣获“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称号发表时间:2018-03-16 | 点击数:3424

   3月15日,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中山市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之2017年度“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表彰活动在兴中广场举行。

今年1月,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在我市食品、电子商务、电器、物流、家具等行业内开展2017年度“中山市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评选活动,从遵守法律法规、消费投诉、商品质量、卫生、安全、价格、服务、宣传、制度等方面进行评选。中山市电子商务协会15家会员单位得了2017年度“中山市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一直以来,我协会会员单位秉持着高度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真诚服务,诚信经营。去年,中山市消委会联合我协会共同成立中山市电子商务行业诚信联盟,强化了电商行业诚信意识。

荣获2017年度“中山市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称号的会员单位:

中山市新达经贸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

中山泰坦工艺品有限公司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市置达发展有限公司黄圃邮政电子商务产业园分公司

中山市才通天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威高物流有限公司

中山市粤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光阳电器有限公司

中山市四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山市易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广东德讯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亮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参与“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评选获得此项殊荣,意味着企业在诚信经营方面的成绩,已经得到社会认可我协会也将继续倡导企业诚信经营,促进我市电商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中山市电子商务协会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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